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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福州1月19日电 (叶秋云 郑明)近来,福州市规范监督管理局稽查办、马尾区规范监督管理局、罗星规范监管所联合福建省军区警备纠察队对辖区劳保用品店进行专项查看,在福州市马尾区沿山东路一劳保用品店抄获疑似拷贝军服32套、戎行标识毛衣1套。
福建省军区警备纠察队工作人员将上述服装带回进行查验确认。若归于军服,将移送马尾区规范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军服管理条例》进行立案查办。
《军服管理条例》指出,制止生意、租借或许私行出借、赠送军服。制止运用军服和中国人民从前配备的制式服装从事运营活动。制止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吸引顾客。
《军服管理条例》规则,有以下景象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物品和违法来得到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运营数额巨大的,撤消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责任:(一)不合法出产军服、军服专用资料的;(二)生意军服、军服专用资料的;(三)出产、出售军服拷贝品的。
福州市规范监督管理局提示广阔劳保用品运营者,不得违背《军服管理条例》的规则,不合法生意军服或许军服拷贝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