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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第一季度,本市地域内工矿商贸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56起,死亡60人,同比死亡事故起数下降15.15%,死亡人数下降10.45%。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处于受控状态,但多人死亡事故比去年同期有明显的上涨的趋势。针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特别是进入夏季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各级工会组织要提早准备好,加大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本市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去年,本市连续发生3起硫化氢中毒死亡重大事故,给职工的生命和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为坚决遏制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中毒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防范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中毒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07]88号),决定开展防范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中毒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工会要根据本系统、本行业、本地区和本单位的特点,认真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切实加强对从事有硫化氢等有毒、有害化学气体危险作业场所的单位和此类施工作业地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危害职工安全与健康的情况,工会应及时向政府(行政)有关部门反映,并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其采取一定的措施加以整改。对不顾工人安危,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严重危害职工安全与健康的行为,工会要依法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制止。
为职工配备劳防用品是安全生产的需要,是各公司的法律责任,也是安全生产的最后一道防线。今年一季度,因防护措施不落实、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以及使用不合格的劳防用品等原因,本市共发生高处坠落死亡事故23起,死亡23人。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吸取这次的教训,积极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劳防用品配备、使用和管理。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配备、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为作业人员发放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要教育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规,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要完善防暑降温设施,对露天作业以及高温度高压力高空作业的职工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
各级工会组织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安全发展的战略高度,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改善职工的生产作业条件。要结合季节特点,特别是在高温天气作业,要合理的安排职工的作业时间,严控加班加点,避免超时劳动,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要积极采取一定的措施,改善作业条件和环境,加强通风降温措施,设立高温作业职工的工间休息室。要做好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保质、保量、及时地供应发放夏季保健饮料,并抓紧在入暑前对高温作业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高温禁忌症的职工,应及时作出调整工作岗位;同时要督促企业加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要为农民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逐步实现农民工作业环境标准化、生活环境秩序化、安全警示人性化,全方面提高农民工的职业素质和安全意识,逐步建立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的长效机制。要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部公告第30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创建文明工地、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活动,积极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生活环境。
各级工会要发挥组织优势,开展寓教于乐、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职工喜闻乐见的职业技能及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把安全教育培训渗透到职工生产生活的每一个环节。特别是要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总工会关于《上海市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实施办法》(沪安监督管理法规[2007]52号)的要求,督促和协助企业行政重点加强农民工的劳动安全卫生培训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民工的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知识,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技术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做到遵章守纪,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要积极开展“安康杯”竞赛等活动,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上的水准,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于9月30日前将夏季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小结上报市总经济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