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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正午,记者在北辰购物中心购买一盒月饼,开具的发票上商品名称为“办公用品”。新京报记者 李宁 摄
中秋接近,月饼走俏。近来,新京报记者造访多家商场、酒店发现,不论是购买“金银月饼”仍是“平价月饼”,为了给顾客供给“报销便当”,多家商铺都可给消费的人供给“办公用品”发票。
对此,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表明,商场开的发票品种如果与顾客实践购买物品不符,便是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将遭到行政处罚。
昨日,在朝阳区北辰购物中心的一角,摆放着多种不同样式的月饼。被问及“发票怎样开”时,导购员回复说:“应该能开成办公用品发票”,“你能够买一支笔和月饼一同结账,这样就能够了。”
在该购物中心收取发票处的货台上,贴着一张“发票开具须知”,第一项为“发票开具内容:食物、礼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日用品”。货台工作人员解说,不论购买什么物品,顾客都能够在这五种选项中任选一种。
昨日正午,记者购买了一款月饼,在打出的发票上,商品名称一栏中显现为“办公用品”。记者在现场发现,多位顾客在收取发票时,都挑选了“办公用品”一项,商场工作人员不加问询便开出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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