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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1年实现净利润1,144,464,474.29元,加上2021年年初转入未分配利润-1,185,843,695.44元,本年可供分配利润为-41,379,221.15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长期专注于钢铁冶炼、轧制、加工及销售。作为新疆唯一的钢铁上市公司,产品以高速线材、螺纹钢、热轧板卷、冷轧薄板、中厚板、金属制作的产品等建筑及工业用钢为主。营业收入和利润主要来自于钢材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推动改革转型、实现高水平发展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公司从始至终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扣宝武集团“全面对标找差,创建世界一流”管理主题,聚焦公司战略定位,坚持以“三高两化”为路径,以改革创新绿色发展为主线,持续推动绿色发展、节能降碳、提质增效工作。总利润创历史最好水平,核心竞争力逐步提升,公司高水平发展再上新台阶。
2021年累计产铁596万吨、产钢642万吨、产商品材621万吨,与上年同比分别增加5万吨、17万吨、24万吨。实现营业收入308亿元,同比增长33.62%,经营成本276亿元,同比增长28.03%,实现净利润12.21亿元,同比增长252.81%。
(一)优化完善治理体系,全方面提升治理能力。健全完善公司股东会向董事会、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落实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的工作机制,发挥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经营管理作用。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经理层成员职务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全面激发了活力和创造力。加快公司产业链整合,通过八一钢铁向八钢公司收购金属制作的产品、焦煤集团100%股权,延伸八一钢铁产业链,将疆内资源利用价值最大化,向钢铁制造上下游产业链覆盖,提高区域资源配置广度和配置效率,做强做大做优,增强盈利能力。
(二)持之以恒全面对标找差,全流程深化成本削减工作取得新成效。深化成本削减,推进四级指标管控,实现全流程覆盖。完善对标找差体系,强力推行“赛马”机制。
(三)一以贯之推动集团战略部署在八钢落地实施,以科学技术创新助推企业低碳发展,塑造竞争新优势。构建完善公司碳中和推进体制机制,推动战略任务落地落实。紧紧围绕低碳绿色冶炼中心工作任务,加快低碳冶金重点项目攻关,科学技术创新成果丰硕。持续推动低碳项目研发,加大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
(四)推进“板型优”产品结构调整优化战略落实落地。加强宏观经济研判,提高动态资源调整的效率和速度,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大力提升板型优占比。
(五)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塑造融入城市、服务城市、与城市和谐共生的绿色“城市钢厂”新形象。深入推动“三治四化”,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绿色城市钢厂建设,提升绿色发展指数。加强超低排改造、全厂水平衡和固废协同处置体系建设,以零排放为目标倒逼全过程能耗管控,全方面提升绿色制造水平和清洁生产水平,努力实现钢铁产业“绿色钢铁产品制造、能源高效转换、城市大宗废弃物增值利用与消纳处置”三大功能。公司制定绿色发展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分解落实重点任务和责任单位,持续提升绿色发展指数。
(六)统筹谋划持续强化生产组织管理,在资产效率提升中展现企业新活力。加强铁钢工序协同,提高生产效率。强化炼钢工序生产管控,进一步提升120吨转炉产能水平。做好板材、型材外委加工产品的合同生产组织,打造高质量钢铁产品生态圈。
(七)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营造安全稳定发展新环境。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问题为导向,加强过程问责,安全生产保持稳定向好态势。
(八)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持续提升职工“三有指数”,谱写职工与企业一同发展新篇章。完善薪酬激励政策,提升职工“有钱”指数。推进管理变革、智慧制造,促进职工“有闲”发展。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工作、生活、学习三维一体,拓宽职工“有趣”之路。改善职工工作、休息环境,提升职工归属感。尊重职工主体地位,努力保障职工各项权益。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公开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21年度的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合并范围2021年年度总利润34,816.66万元。
2022年4月8日,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计提2021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详细的细节内容公告如下:
2021年末,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组织职能部门对各类资产进行逐项检查,针对实际检查结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对各项资产存在的潜在损失计提必要的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执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是不是真的存在资产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根据结果得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本年合并报表,对应收账款期末,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304.76万元;存货期末,公司依据市场情况,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将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33,563.60万元;固定资产,对于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948.30万元。
经财务部门测试计算,本公司本年合并报表计提减值准备34,816.66万元,减少总利润人民币34,816.66万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真实的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计提根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情况,赞同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真实的情况,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3月29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8日16:0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真实的情况,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监事会认为:公司遵循审慎经营的原则,对2021年末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并处理资产损失,符合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本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有利于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未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发生。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现状,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年报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每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公司因同一控制合并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反映本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8日,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开展螺纹钢套期保值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降低钢价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合理控制公司的经营风险,赞同公司2022年自筹资金开展螺纹钢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规模为1.1万吨,全年套期保值投资额度控制在人民币900万元以内。
公司充分的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减轻钢价大幅度波动可能带来的损失,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
公司2021年末螺纹钢库存5万吨,2022年计划生产120万吨,月均10万吨,按照15天周转速度,2021年月均库存5万吨,可以预计,2022年最低螺纹钢库存在5万吨左右,最高库存为15万吨左右,如果以月均资源量套保,每月可套保量为(10+5)15万吨,可对冲操作量15万吨。2022年度螺纹钢对冲套期保值总仓位不超过1100手(1.1万吨,占全年平均库存的20%左右)。
2022年1月开始,在RB2205合约上进行套保操作,3-4月逐步移仓至RB2210合约上进行套保操作,9月后逐步移仓至RB2301,11月后可移仓至RB2305合约。
跟踪关注螺纹主力合约的基差和宏观经济季节性走势。并关切工业品指数变化趋势和全球经济运行状态趋势,以及国家开启逆周期调节和跨周期调节转换节奏。
所需保证金=套保数量*平均建仓价格*保证金比例(12%)*风险准备金系数1.5=11,000吨*4500元/吨*12%*1.5=891万元,取整为900万元。
4.止损机制:当浮亏超过20%时,我们可减仓50%头寸;当浮亏超过25%时,进行平仓。
5.制度保障:依据公司《螺纹钢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审批范围内开展螺纹钢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执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逐笔分析、评价、备案。
(一)市场风险:主要体现为基差风险和保值率风险。基差风险指期货市场在一段时期内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的差值的变动风险,它直接影响套期保值效果;保值率风险指公司持有的现货资产往往难以与期货对应标的的现货组合完全吻合而产生的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套期保值策略的实施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果内部执行成本很高或者期货市场流动性差,套期保值策略难以执行,将形成敞口暴露在市场风险之下。
(三)操作风险:套期保值的顺利进行需要业务人员专注的从业精神,而其可靠性、准确性十分关键,但难免产生一定风险。
(一)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限度降低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螺纹钢。
(二)严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任何一个时间里都不允许超出董事会授权范围进行套期保值。本次公司期货套期保值计划投入资金额度在人民币900万元以内,若所需资金超过计划资金,则须上报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才可以进行操作。
(三)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应按规定进行期货业务开户及经纪合同的签订,应随时跟踪了解期货经纪公司的发展变化和资信情况,以便公司依据真实的情况来决定是不是更换期货经纪公司。
(四)在实际业务操作中,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方案中必须披露相关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方案须采取合理的交易策略,降低追加保证金的风险。
(五)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应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全方位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六)公司设置风险控制员岗位,风险控制员直接对公司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和董事长负责,不得与其他岗位交叉。风险控制员须严格审核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否为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做保值,若不是,则须立即报告公司套期保值工作小组。
(八)公司将严格依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有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有关人员的综合素养。同时建立不正常的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九)公司应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交易系统及相关设施、设备,确保期货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29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8日10:30时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彬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真实的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4,816.66万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14,446.45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137.92万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
为保证2022年度生产发展的资金需求,赞同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266.6亿元人民币、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获得的授信额度以银行核定为准;授权法定代表人在年度计划内签署有关合同,由经营层办理具体业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为确保2022年生产经营顺顺利利地进行,赞同公司就购买原材料、销售商品和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事项开展关联交易,并对相关金额做到合理预计。
关联董事吴彬、柯善良、肖国栋、兰银、沈东新等5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另外的董事均参与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2022年自筹资金开展螺纹钢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规模为1.1万吨,全年套期保值投资额度控制在人民币900万元以内。
同意公司2022年分别对富氢碳循环高炉三期工程加热项目总投资额35772.8万元;150t产线#RH精炼炉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额11418.09万元;轧钢厂加热炉智慧制造、稳定达标排放环保改造项目总投资额12999.4万元。2022年项目总投资额合计为60190.29万元。
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尽快组织2022年度各级子公司经理层成员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签约的通知(公司治理函(2022)第 014 号)》和《关于下发《2022年组织绩效考核评价方案》的通知(宝钢八钢(2022)4号》的要求,结合八一钢铁经理层成员分工,将2022年度经营业绩指标向下分解,做到人人肩上有指标,同意推行《公司经理层成员2022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指标建议》。
公司因同一控制合并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反映本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5月11日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三、六、七、十至十三、十五、共9项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8日,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会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确定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21年度,公司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年度财务审计费用金额为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合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有关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企业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2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2年度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企业独立性。
2022年4月8日,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2年全年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及交易总金额做到合理预计。关联董事吴彬、柯善良、肖国栋、兰银、沈东新等5人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事前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审议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我们大家都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依据市场行情报价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控制股权的人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钢公司”)将回避表决。
公司2022年达到审议标准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分别是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和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公司在上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的基础上,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和类别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结果见下表:
公司与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由财务企业来提供存款、授信和结算等业务服务。预计公司2022年将发生关联交易75亿元,主要是票据贴现20亿元和综合授信业务55亿元。
(一)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关联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法人实体,控制股权的人八钢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法人实体、八钢公司之联营企业及八钢公司之另外的关联方,其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公司各关联方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基本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
注册资本:5,279,110.1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法定代表人:陈德荣。营业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开展有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业务。
注册资本:2,572,399.90万元;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法定代表人:吴彬;成立日期:1995年10月20日;营业范围:钢铁冶炼、轧制、加工;煤焦油、粗苯、煤气生产、销售;有线电视播放;企业自备车过轨运输;铁矿开采,有线电视工程设计安装,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医用氧生产、销售(上述项目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压缩、液化气体(氧气、氮气、氩气)的生产及销售,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经营;黑色金属材料、冶金炉料、冶金设备及其他冶金产品、建筑材料、空气中分离出来的气体、农副产品、机械配件、五金交电、汽车配件的销售;机械加工;焦炭及煤焦化产品的生产及销售;金属制作的产品及钢铁冶炼、轧制;加工业有关的技术咨询与服务;房屋出租等。
注册资本:10290万元;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北站西路617号;法定代表人:刘玉宝;成立日期:1999年5月8日;营业范围:矿业投资;报废汽车的回收;汽车、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摩托车配件、橡胶制品、水暧器材、汽车配件、电动工具、塑料制品的销售;物业管理;废旧金属的回收、加工及销售;仓储;房屋租赁,货运代理服务。
注册资本:57976.2574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八一路;法定代表人:王敬全;成立日期:1999年7月10日;营业范围:铁矿石、石灰石矿采选;公路铁路运输;铁精粉、硫精沙、球团及其它矿产品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汽车配件、水暖器材、钢材、金属制作的产品、五金交电销售;硅铁、锰铁、铬铁的生产和销售;合金副产品、球团矿副产品的销售。
注册资本:20738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赛尔江东路;法定代表人:马飞;成立日期:1998年7月2日;营业范围:铁矿开采,铁矿石、矿山生产设备材料配件、橡胶制品销售,机械劳务,球团、铁精粉加工、销售,电子磅,餐饮,转供电。
注册资本:13975.12万元;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住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107号203号;法定代表人:刘承俊;成立日期:2002年8月12日;营业范围: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销售;煤炭批发经营。 边境小额贸易(具体营业范围以外经贸部门批准证书为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内各类商品的代理采购与销售(需经审批的专项商品除外);装卸服务;北奔重卡、天山厂汽车系列品牌汽车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处理;仓储服务;销售: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海产品,鲜肉;中药材的加工、分拣和销售。汽车进口与销售,销售羊皮、羊绒、皮革、水果、蔬菜。销售酒类,加工、销售饲料;玉米、小麦的加工及销售。进口木材、木浆和木制品业务。
注册资本:35000万元;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巴州和静县和静镇友好路-天富家园-别墅1;法定代表人:谭遵江;成立日期:2008年8月29日;营业范围:矿产品的加工及销售;批发零售:建材、其他化工产品、别的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
注册资本:561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372号三层305室;法定代表人:解英明;成立日期:2000年1月28日;营业范围:普通货物运输;生产、销售:工业废弃物加工处理(危险废物除外)、耐火材料、耐火土、造渣脱氧剂(危险化学品除外)、耐料、干渣、生铁、废钢废渣、高炉炉渣、矿粉、炼钢助剂、渣铁冶炼;石灰、水选铁加工;机械设施安装维修;机械设备加工制作;机械设备租赁;保洁服务;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贵重金属除外)、水暖器材、机电设施、五金交电、汽车配件、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农副产品、工业矿石、冶炼废渣、高炉水渣、锅炉炉渣、金属制作的产品、预包装食品;物业管理;园林绿化;装卸搬运;劳务派遣;机械设备维修及技术服务。
注册资本:20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15号;法定代表人:肖勇;成立日期:2016年04月25日;营业范围: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的修理;机械零部件加工;锅炉检验服务、产品特征特性检验服务、计量服务、一般物品鉴定服务、特定种类设备服务;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服务、工矿企业气体监测服务;工矿企业废水监测服务、生活废水监测服务;城市废料监测服务、生产废料监测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机电设施安装;钢结构及网架制作安装;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电力工程、环保工程、防水防腐工程的施工等。
注册资本:3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788号一层109室;法定代表人:安海生;成立日期:2016年1月26日;营业范围:门卫、巡逻、守护、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和区域秩序维护;劳务派遣;电器、电梯、办公设备、房屋的维修;开锁、刻章、家政、保洁、洗车的服务;销售:消防器材、通讯设备、交通设施、安防设备、安保器材、防爆器材、电子科技类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器设备等。
注册资本:35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8号;法定代表人:刘西安;成立日期:2006年03月22日;营业范围:餐饮服务;托幼服务;生活饮用水的供应;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家电维修;门面房经营;写字楼保洁;房屋租赁;建材、日用百货、服装鞋帽、文化用品的销售;停车场服务;冷藏服务;居民水、电、煤气、暖气设施的维修;路灯、变压器的维护;管网、房屋维修;代收代缴水、电、煤气、暖气、电话费;房屋中介服务等。
注册资本:10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8号;法定代表人:刘西安;成立日期:2006年03月22日;营业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生产销售:[碳酸饮料(汽水)类];普通货物运输;园林绿化,花卉、苗木盆景的种植和销售;树木种植、培育和销售;建筑安装,道路施工,道路彩砖、塑料管材、塑料制品、井盖生产及销售;电气设备维修,广告牌、艺术灯杆制作、健身器材安装,清洗服务。废弃陈旧物资回收,农副产品销售,房屋维修,车辆租赁,金属制作的产品加工;土地租赁等。
注册资本:10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394号;法定代表人:戴永平;成立日期:1998年10月7日;营业范围:普通货物运输;水处理剂的生产、销售;易燃液体的销售;仪器仪表、电线、电缆、金属制作的产品的生产、销售、安装、调试;冶金炉料类复合材料的生产及销售;非金属及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销售等。
注册资本:5000万元;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1567号;法定代表人:艾红兵;成立日期:2012年3月29日;营业范围:钢材、矿产品、金属制作的产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的销售,钢压延加工,货运代理,信息服务,仓储服务,国内劳务派遣,装卸服务,房屋、场地、设备租赁。
注册资本:38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八钢八一路372号;法定代表人:刘栋梁;成立日期:1989年3月22日;营业范围:企业管理机构,工业商业(管理)、饮食业(管理);职业介绍;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销售:服装、日用百货、劳保用品、户外用品、食品、钢材;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加工、销售:耐火材料、造渣脱氧剂;工业来料加工;销售耐火土;自治区域内的出版物印刷;广告业务等。
注册资本:7000万元;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昌吉州阜康产业园阜西工业园;法定代表人:樊明坤;成立日期:2012年8月29日;营业范围:热轧小型H型钢生产,型材生产,钢材销售。
注册资本:2000万元;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372号;法定代表人:宋健海;成立日期:2011年2月22日;营业范围:增值电信业务;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通信网络工程、自动化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机电工程和电子智能化工程的总体策划、设计、开发、实施、运行、服务及保障;软件开发、销售;设备维修、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销售:通信器材、计算机器材、仪器仪表、机电设施等。
注册资本:49905.4246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同济路3520号;法定代表人:李麒;成立日期:1994年6月30日;营业范围:工业公司、建筑业、公用、交通领域设备设施的工程承包、维修;通用及专用设备、仪器仪表、金属结构、标准物质的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工程勘测考察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应用软件服务;道路货物运输;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和研发技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