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作维护开销是指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以下简称《劳作法》)等有关法规规矩,确因作业需求为雇员装备或供给作业服、手套、安全维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产生的开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四十八条规矩:“企业产生的合理的劳作维护开销,准予扣除。”因而,企业依照出产经营的性质,给职工发放的劳作维护用品,能够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在实践在做的作业中应留意掌握以下几点:
榜首,劳作防护用品,是指由出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装备的,使其在劳作过程中免遭或许减轻事端损伤及作业损害的个人防护装备。发放劳作防护用品是维护劳作者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佐办法,不是日子福利待遇,因而劳作防护用品开支不属于敷衍福利费的开支规模,应直接计入出产所带来的本钱或期间费用。
第二,企业应该依据安全出产、避免作业性损伤的需求,依照不同工种、不同劳作条件别离发给不同的职工,出产经营单位理应当恪守《劳作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矩》(安监总局令2005 年第1 号)第十五条的规矩,即“出产经营单位不得以钱银或许其他物品代替应当按规矩装备的劳作防护用品”,否则应视为职工卫生保健、日子等补助的一部分,会计核算为敷衍福利费科目,一起核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关于劳作维护开销的详细规模,以及怎么界定合理性,税法并未清晰,可参阅《劳作法》及《劳作防护用品选用规矩》(GB11651)进行掌握。
此外,必需要分外留意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运用规矩》(国税发[2006]156 号)第十条规矩:“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物、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也就是说,对依规矩用处购买和运用的劳保用品,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第四,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第34 号)第二条规矩:“企业依据其作业性质和特色,由企业一致制造并要求职作业业时一致着装所产生的作业服饰费用,依据《施行法令》第二十七条的规矩,可当作企业合理的开销给予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二十七条指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开销,是指与获得收入直接相关的开销。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开销,是指契合出产经营活动惯例,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许有关财物本钱的必要和正常的开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第34 号并未将企业职工服饰开销清晰作为劳作维护开销仍是福利费开销,而是依照合理开销,答应据实扣除,充沛认可了企业经营的自主性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