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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贷业务是指将原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一种操作。在办理转贷业务时,客户要了解办理流程和需要注意的几点,以确保顺利完成转贷过程。
1. 客户需要前往告贷银行或人民银行出具小两口的信用陈述。其中,必须要格外注意的是,告贷人小两口必须携带身份证进行办理。
A. 如果选择前往人民银行办理,告贷人本人需要亲自前往人民银行(五爱路33号)查询并出具信用陈述。
B. 如果选择通过个人信用信息渠道查询并打印信用陈述,客户要登录信用信息渠道进行查询。
2. 公积金(组合)贷款批准后,客户要前往担保公司签定转贷协议,并办理典当担保手续。
在签定转贷协议时,客户要准备以下材料:房产证、土地证、典当人身份证和结婚证。
在办理典当担保手续时,客户要准备以下材料:详见《典当担保手续供给材料》。
4. 客户要将原商贷银行提供的结清证明、他项权证和房子登记请求书(表三)交给担保公司。
1. 员工在处理转贷事务请求垫资时,需要承担垫资服务费。具体详情可咨询担保公司。
2. 在办理典当担保手续时,客户和爱人以及所购住宅共有权人需要共同参与办理,并准备以下材料(原件):
(8)转贷住宅为本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需要出示经产权监理部门存案的购房合同;
(9)转贷住宅为本地存量房(二手房)的,需要出示经产权监理部门存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