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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2016/425法规规则了规划和制作供个人佩带或保存的设备,以维护本身免受一种或多种健康或安全危险,并规则了一定要满意的基本要求。
个人防护配备分为三类(I、II和III),依据危险的不同,供给不同的合格鉴定程序。
第一类(最低危险):制作商声明,个人防护配备契合法规的适用要求(预备技能文件和充沛的制作和操控进程,以保证合规),由制作商全权负责。
Category I PPE该等级适用于低危险的个人防护配备,旨在维护用户免受最低极限的损害。例如,一般的手套、太阳镜和帽子等。
第二类(维护个人防护配备免受非细微但非丧命危险):公告组织查看个人防护配备的技能规划,并验证其契合法规要求。详细而言,型式查验触及对技能文件的剖析以及对预期出产的代表性样品进行测验。
Category II PPE该等级适用于中等危险的个人防护配备,旨在维护用户免受中等危险或潜在损伤。例如,安全眼镜、防护手套和防护靴等。第三类(严峻危险):合格鉴定程序与第二类相同,增加了定时工厂查看,经过取样测验或查看质量体系来验证个人防护配备是不是满意认证类型。
Category III PPE该等级适用于高危险的个人防护配备,旨在维护用户免受严峻损伤或生命要挟。例如,防护服、呼吸用具和防护手套等。
ASTM F1849:冰上速滑(长道)和短道速滑用头盔的规范规范(不包含冰球)
本规范涵盖了长道速滑运动员和短道速滑运动员(曲棍球在外)运用的头盔的功能要求。本规范供认轻量化结构和通风的可取性;但是,它是一个功能规范,并不计划约束规划。
取得CE认证是保证个人防护配备契合ASTM F1849规范的重要进程。CE认证标明个人防护配备契合欧洲经济区(EEA)的健康、安全和环境维护要求。认证流程包含:
3、技能文件预备:预备包含规划、资料阐明、测验报告及出产的悉数进程信息在内的技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