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日报社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868.8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1.67万元,增长4.4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及保险费用增加。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94.23万元,占86.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56.22万元,占1.96%;住房保障支出121.84万元,占4.25%。(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868.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出版发行(项):支出决算为2494.2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6.84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9.1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6.22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21.84万元,完成预算100%。
人员经费1441.72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78.26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7万元,完成预算54.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01万元,下降0.15%。根本原因是公务出行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3万元,完成预算1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01万元,下降1.35%。根本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3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新闻业务交流、开展经营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5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73万元,详细的细节内容包括:接待达州日报社考察,共计12人,支出1700元;接待广安日报社考察,共计10人,支出1400元;接待巴中日报社考察,共计10人,支出1380元;接待广元市剑阁县宣传部考察,共计10人,支出1350元;接待广元市苍溪县宣传部考察,共计10人,支出1420元。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等全方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广元日报社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5.82分,其他人员运行经费绩效自评得分99分,新闻网、数字报运行经费绩效自评得分99分,设备采购经费绩效自评得分99分,乡村振兴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还没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出版发行(项):指反映政府在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3年全年出版日报351期,留守儿童报36期,完成了该项指标任务目标,该项指标应得5分。
2023年预期实现广元新媒体全年发稿量超3000条,实际广元新媒体完成发稿量20000余条,该项指标完成效果较好,实现了新媒体发稿量大幅度增长,增强了新媒体新闻宣传力度,完成了该项指标任务目标,该项指标应得5分。
2023年预期实现上缴非税收入1800万元,实际完成上缴非税收入1800万元,完成了该项指标任务目标,该项指标应得5分。
2023年报社严格按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本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无偏离度,资产配置预算无偏离度,政府采购预算偏离度37%,预算编制质量较好,按照该项指标要求计算应得7.26分。
报社所有收入均以非税收入形式上缴,自有收入未在本部门执行,因此不涉及该项指标。
2023年报社部门预算数2741万元,1-6月预算执行数1223万元,1-10月预算执行数2052万元,按照该项指标要求计算应得5.6分。
2023年报社整体预算数2892万元,全年整体预算执行数2687万元,预算结余率7%,按照该项指标要求计算应得1.86分。
2023年报社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压减1万元,压减比例20%,办公设备购置较上年压减58万元,压减比例73%。办公设备购置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执行较上年压减54万元,压减比例70%,按照该项指标要求计算应得5分。
报社先后出台了广元日报社关于印发《广元日报社财务管理制度》等十项办法规定的通知(广报发〔2023〕2号)、《关于印发〈外出学习培训管理规定〉的通知》(广报发〔2022〕44号)、《关于印发〈广元日报社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的通知》(广报发〔2021〕10号)等财务制度,所有财务行为均严格遵守制度要求,财务制度得到了落实,按照该项指标要求计算应得4分。
报社设置了财务科长、会计、出纳、档案管理等岗位,严格按照财务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执行,按照该项指标要求计算应得2分。
报社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资金情况,按照该项指标要求计算应得4分。
报社2022年末资产总额1079.95万元,共有140人,人均资产7.7万元,2023年末849.13万元,共有135人,人均资产6.3万元,人均资产变化率X=-18%。因此X≤N且X≤0,按照该项指标要求计算应得3分。
2023年报社超最低使用的时间的办公家具17万元,办公家具总额39万元,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的时间资产利用率X为43.51%,X>N;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的时间资产740万元,资产总额1723万元,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的时间资产利用率为43%,0.8N<X≤N,按照该项指标要求计算应得2.4分。
2023年度报社预留采购份额全部面向中小企业,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该项指标要求,应得3分。
2023年报社政府采购实际支付数37.94万元,年度政府采购总预算60万元,采购执行率63%,按照该项指标要求计算应得1.9分。
2023年报社4个项目均为延续性项目,且不属于年度预算增幅达到20%或增加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广元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级部门2023—2025年支出规划和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广财预〔2022〕26号)文件要求,本年度无须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符合该项指标要求,应得4分。
报社所有特定项目按要求设置了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匹配,符合该项指标要求,应得4分。
2023年报社所有特定项目均在规定时间内入库,符合该项指标要求,应得4分。
报社所有特定项目均按真实的情况设置了绩效目标,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匹配,无不相符情况,符合该项指标要求,应得4分。
2023年报社无应采取未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特定项目,符合该项指标要求,应得4分。
2023年报社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项目两个,占总项目数的50%,按照该项指标要求计算应得2分。
2023年报社所有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均已完成,按照该项指标要求计算应得4分。
2023年报社所有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偏离度均在30%内,按照该项指标要求计算应得4分。
2023年报社所有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均已完成,按照该项指标要求计算应得3分。
2023年报社发生政府采购两次,其中包含采购电脑等一批办公设备,金额37.24万元;采购空调设备,金额0.7万元。两笔采购均按要求履行了政府采购流程,符合政府采购制度,在当年度内完成了采购资金支付,采购程序全部履行到位。
2023年度报社严格落实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按照预算支出进度执行单位支出管理,特别是在对项目资金的使用上,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自评,对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做了梳理和监控分析,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报告及时上报市财政局,及时在市政府网络站点进行了公开。2023年度我社按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很重要,要全过程、广覆盖、高质量地推进,尤其是结果的应用,必须动真碰硬,形成压力传导和严格约束”的原则,迅速落实整改2022年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反映的主体问题。一是强化学习,提升业务水平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完善涵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绩效结果应用管理、绩效信息公开等各环节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操作方法,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确保我社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更规范有序开展,推动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规范了财政预算绩效工作。
通过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报社对履行新闻宣传、引导社会舆论职能、科学合理使用资金、发挥资金效益、推动单位事业主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做了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报社的主责主业得到切实落实,年初预算科学准确,预算的刚性约束得到遵守,预算执行进度比较好。基本支出发挥了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兜牢底线的作用,项目支出实现干事业促发展的作用。同时,严控“三公经费”,压缩一般性支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努力增收节支,实现支出合理规范。经过认真对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分表,我社各项指标达到了有关要求,剔除一项不涉及指标后,自评得分为95.82分。
2.支出进度与时间进度时有差距,主要是个别工作推动不够快,导致支付进度慢,资金效益发挥不及时不充分。
1.收集与分析资料。收集该项目有关的数据和资料,进行审核与分析。资料主要包括:
3.现场评价。工作组对项目业务及财务管理制度、政策文件、年度考核材料等进行查阅,对项目经费使用的会计资料做了检查,对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了全面分析。
4.综合评价。评价组对照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设置的评价指标与标准,对《蜀道上的乡愁》第一集补助经费项目的绩效情况做评议,并独立打分,汇总分析后,做出综合性评判。
5.撰写报告。评价组根据《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的报告格式及内容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管资金、项目、政策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有力有效。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和地方配套到位,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符合规定。
4.项目结果。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一致。
项目开展以来,通过纪录片的形式,深入挖掘和展示了蜀道沿线的人文气息和历史遗存,推广了蜀道文化,促进了文化旅游的发展,吸引了更多的游客和投资,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提升地区的知名度和吸引力。同时,纪录片作为一种文化产品,有助于传承和教育公众,特别是本次纪录片播放量较预期增长较大,全平台播放量达370万人次,作品获得了中国地市报新闻纪录片二等奖一次、“神秘蜀韵,百部川扬”网络视听精品传播大赛二等奖一次,纪录片传播范围较广,影响力较大,增强了大家对本土文化的认识和自豪感。